就如之前所说的,他们之间是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的,相互之间都掌握着对方的要害,如果他们因为这项技术是他们独有的,所以就狮子大开口,索要超额的利润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对方是不是也可以,以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独有技术,向他们狮子大开口?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一来,除了大家的成本都升高,把世界搞的一团乱麻之外,没有别的好处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还会把原有的,只要有一家企业掌握这项技术,其他企业就不用再向里面投入资金和科研力量的规则给彻底破坏掉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,一旦企业掌握一门核心技术,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,那么其他企业为了不被讹诈,只能自力更生,投入大量的科研力量和资金,来掌握这项核心技术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显然这样的模式,对于现有规则来说,浪费和无谓的损耗实在是太大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对于华夏等第三世界国家,那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不但不会给予一个合理的价格,甚至还会相互抱团,形成价格同盟,获得垄断地位,然后以此获得超额利润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在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风气,谁要是不在华夏这些科技不发达,技术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狠狠捞一笔,那谁就是傻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说什么,当事国法律所规定的不准垄断以及《反垄断法》,他们全都当做扯淡,废纸一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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